一早9:30老媽就請隔壁鄰居的計程車,載我跟老爸去醫院。(不會開車真麻煩)
老媽交待,下車時幫老爸找個輪椅,因為他走路會喘。
但老爸一下車,也沒等還在付錢的我,自已往大廳走。直到我追上問他要不要輪椅,很瀟灑地說不用。
今天要看1/17的檢查報告,醫生還是安排了及抽血及X光的檢查。
這些動作弄完也才10:30左右,就一直在候診間等了。這天預約號是31號。
老爸因為化療弄得記憶不好,跟他說早上的藥還沒吃,他說他有吃,我也沒再要求他一定要吃。一直到了11:30左右,老爸覺得胸口很痛,果然早上的止痛(鹽酸嗎啡)沒吃現在發作了。我又沒有把藥帶出來,也不知什時候輪到老爸看診,只好忍著了。
到了1:00才輪到老爸,今天的X光跟之前的沒有太大的變化,但全身骨骼掃描看到胸口的那三點有變大,所以才會造成老爸一直覺得胸痛。
醫生開『得舒緩』共12天,每天早上一顆,這種藥一顆就要2500,老爸的健保用藥申請還沒下來,醫生說先拿庫存給老爸,申請流程就交給醫院去跑。
附帶其他用藥,『鹽酸嗎啡膜依錠』(是長效型)睡前一顆,『鹽酸嗎啡』早晚,其他有氣喘等用藥。
藥 品 詳 細 資 料 | |||
學名 | Erlotinib | ||
藥商 / 藥價 | <健保> 每粒約台幣 2143 元 | ||
商品英文名稱 | Tarceva | ||
商品中文名稱 | 得舒緩 | ||
劑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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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理作用 | 1. 與 Iressa 類似的作用機轉,表皮生長因數受體-酪氨酸激酶(EGFR-TK)拮抗劑 | ||
常用劑量 | 150mg,每日一次,持續口服。 至少飯前一小時或是飯後2小時服用。 | ||
衛生署許可證適應症 | Tarceva適用於先前已接受i包接受過化學治療後,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之肺腺癌病患之第二線用藥。 | ||
健保藥品給付規定 (自97年6月1日起實施)
| 1. 健保自6月1日起准已使用第一線含鉑化學治療,或70歲以上接受過第二線化療,但成效仍不佳之腺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第2線用藥 2. 限單獨使用於先前已使用過 Platinum類及 Docetaxel或 Paclitaxel化學治療後,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之非小細胞肺癌之第三線用藥。 3. 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: 4. 醫師每次開藥以兩週為限,每兩週應回門診追蹤一次。 5. 本藥品與gefitinib (如Iressa)不得併用。 6. 若使用本藥品治療失敗或無法忍受其副作用,不得替換使用 Gefitinib (如Iressa)。(96/8/1) 備註:非小細胞肺癌病患的第三線治療用藥之定義為:病患須先經第一線化學藥物治療後,因疾病惡化,再經第二線不同的化學藥物治療之後,若疾病再度惡化,此時所給予之治療即為第三線用藥。 | ||
副作用 | 劑量限制性毒性是痤瘡樣皮疹和腹瀉。 | ||
參考文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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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 1. 細胞色素CYP3A4的誘導劑或抑制劑都會影響本藥物的代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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